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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 2020-05-18 5:34 PM

議員黃守達呼籲市府正視問題,制定自治條例加強規範,以免問題一發生,市民的棺材恐本付之一炬。(黃守達議員服務處提供)
【大紀元2020年05月18日訊】(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)彰化縣議會「老人往生互助會」相關質詢引風波,也暴露了往生互助會長期的社會隱憂。議員黃守達指出,台中市立案往生互助會有9個,過去也曾爆發不少爭議,市府應正視問題,制定自治條例加強規範,以免問題一發生,市民的棺材恐本付之一炬。

黃守達指出,這些老人互助會類似保險,但沒經過賠償金額與死亡機率精算,隨著長者凋零,發出的喪葬互助金額愈來愈多,最後就算負責人沒跑路,也有可能倒閉;最後只能倒會清算財產,會員繳了幾十萬,只拿回均攤的幾千元,棺材本全沒了,這就是老人互助會的「道德風險」。

黃守達質疑,2013年中央訂有事項處理原則,台中市9個團體立案也依規辦理。但實際上仍有黑數,他問,市府有在追蹤掌握嗎?有無登記有管理上的差異嗎?若真的出現問題,市府能幫什麼忙?

黃守達表示,關於往生互助事項的個別稽查報告,除了霧峰老人會,另外8個團體都有缺失。目前台中市最大往生互助團體會員人數就有2萬多人,就有五項缺失,市府卻無法可管、可罰;在於法源不足、法制不全、督導不周。基於私法自治,就算最後問題發生,受害民眾也只能循司法訴訟程序;2017年大里區台灣慈暉老人會就是一例。

黃守達指出,也是因為團體有立案,所以長輩很放心,契約可能也沒看清楚就入會繳錢了。據說,有會員想中途退出、卻一毛退費都拿不到,問契約也說沒有,對老人毫無保障。他主張,市府應該制定自治條例,增加罰則、督促改正缺失、落實財務透明公開;並可設定定型化契約範本,一旦有問題也要建立退場與接管機制。

此外,老人互助會屬於類似保險,存在道德風險,最終還是應該回歸保險法規範,他建議,自治條例可設置落日條款,逐步輔導互助會轉型。

責任編輯:王愉悅